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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合同审查中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呢

2016/2/26 14:56:45      点击:
      在律师合同审查中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呢?松江清债公司来认为长期以来,律师对于合同的审查,绝大多数都是基于自己的习惯。这种习惯有的出自律师本人对于合同审查要点的理解,或者出于实习阶段执业律师的指导。因而从总体而言,律师的合同审查缺少统一系统的审查规范。但合同审查是律师的一项基本业务技能,从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向看,应当从实践中总结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法,以便从总体上提高律师合同审查的质量。
一、合同审查的终极目的
      从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进行分析,委托律师审查合同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判断合同是否能够保证自己达到交易目的,以及合同条款是否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实践中,大部分的合同审查是为了发现问题并加以修改完善,也有少量的合同审查仅仅是用于为决策提供依据。
为了当事人能够通过合同实现达到交易目的、有效保障权益这两个终极目的,合同必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⑴合同条款能够保证自己一方达到交易的目的;
⑵交易是合法的,或者虽然违法但违法成本在可以承受或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⑶合同条款能够满足自己一方的需要,而且权益是明确、可保障的;
⑷交易的实体及程序问题上没有会导致严重后果的遗漏;
⑸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明确的,不存在相互扯皮的余地。
      基于合同必须具备上述条件,才能达到当事人一方的终极目的,由此可以推导出律师审查合同时的工作要点,这些要点构成了律师审查合同时必须注意的合同内在质量要求。
      与此同时,合同是通过书面语言体现的当事人权利义务体系,必须通过一定的技能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通过选择措词、安排结构、逻辑分析等方式表述出来,而且这些表述的质量也会影响到合同的质量甚至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因此也是律师需要审查的内容。这些内容构成了合同的外在质量要求,其中一部分是必需审查的,否则有可能产生与法律缺陷一样的不利后果。而另一部分虽然不是必需的,但从整体质量考虑则也是需要进行审查的。因此这些问题也同样是律师进行合同审查时所必须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⑴合同的结构安排是清晰、合理的,没有重复及相互交叉的内容;
⑵合同的条款是完备的,没有遗留合同履行中的空白点;
⑶整体思维严谨,任何违约都没有借口或机会可以逃避制裁;
⑷语言表达精确,对于权利义务没有第二种方式可以解释;
⑸版面安排美观大方,条款编排合理,便于阅读和查找内容或引述。


二、律师的合同审查重点
      根据上述的分类方式,律师审查合同时共有内在质量的审查要点、外在质量的审查要点各五项,这十项内容构成了律师合同审查工作的要点。根据各项内容的性质及控制所要达到的目标,可以具体细分如下:
合同内在质量的审查
      合同的内在质量,是指合同条款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包括合同签订及履行中的实体问题及程序问题的约定,与现行合同法及其他法律相符合的程度。它既要解决交易主体、标的物的合法性问题,也要解决合同中约定义务的合法性问题。根据前述归纳,这类问题分为五项:
⑴合同主体合格性的审查
      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意的问题,这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一审查要点对于律师执业信誉的影响也最大,因为它是律师应当知道的起码内容。
如果签约主体是法人,这一方面的审查要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是否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包括是否经过年检;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是否与合同相适应;
④对于某些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等特别行业,是否有相应的经营许可;
⑤法律是否对标的物有经营上的限制、是否可以合法流通。
⑵合同内容合法性的审查
      这里所说的合法性,是指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尽可能与法律的规定相符,涉及合同名称、约定的条款、术语等方面,目的主要是要避免合同里的这些内容与法律规定相冲突。包括以下内容:
①合同名称是否与合同的性质相符,是否会引起对合同性质的误解;
②合同条款中的约定是否与法定强制性义务相冲突;
③合同所用术语的涵义是否与相关法条、司法解释、技术规范等完全相符;
④引用的法规或技术规范是否仍旧有效、是否有效的最新版本。
⑶合同条款实用性的审查
      条款实用性强的合同,不仅具备交易所必须的基本条款,还包括结合合同标的、合同性质、合同目的、对方特点、合同背景等因素制订的条款,这些条款是合同基本条款的细化和延伸。是前瞻性地预见可能发生的问题并事先加以约定的实用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审查有无针对交易特有风险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②审查有无根据违约特点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③审查有无根据标的特性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④审查有无根据交易对象的特点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⑤审查有无提高争议管辖地点实用性的条款。